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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沈阳近海220kV输变电工程
发布时间:2021-10-15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厅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辽水保〔201837号),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20211010日在沈阳市组织召开了沈阳近海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实地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的汇报,经质询、讨论,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建设单位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沈阳近海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项目验收于20211015日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松辽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监测单位:吉林省泽盛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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