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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
新都区云天科技社塑料袋生产项目
发布时间:2021-10-1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211011日,新都区云天科技社组织召开了新都区云天科技社塑料袋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并特邀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结合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的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认为项目建设过程中较好的落实了工程设计、环评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针对不同的污染源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都区云天科技社塑料袋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新都区云天科技社

建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泗义村17社(原崇义村7社)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1015-2021111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公章。

联系人:周小云

联系电话:13980829273


建设单位:新都区云天科技社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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