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现对汕头市东厦北路(嵩山路-泰山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者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馈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26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汕头市龙湖区
联系人:陈工
电话:15711807549
邮箱:1103688720@qq.com
建设单位: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方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广东方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