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规定,武汉市新洲区举水干流防洪治理近期工程(新洲段)建设管理项目部于2021年8月4日在武汉市组织召开湖北省举水干流防洪治理近期工程(新洲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单位武汉市新洲区举水干流防洪治理近期工程(新洲段)建设管理项目部将验收成果向社会公开公示,如有任何疑问、建议或意见,公众可以在2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13006303577
联 系 人:叶方新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2:湖北省举水干流防洪治理近期工程(新洲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湖北省举水干流防洪治理近期工程(新洲段)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武汉市新洲区举水干流防洪治理近期工程(新洲段)建设管理项目部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
监测单位: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