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先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予以公示,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说明。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5日 --2021年7月28日
联系单位:梅河口市金轩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李炉乡
联系人及电话:石刚 /13843528287
建设单位:梅河口市金轩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