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2021年1月11日,建设单位内江市第十三小学校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内江市第十三小学校扩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会议,建设单位、验收评估单位、监测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内江市第十三小学校扩建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内江市第十三小学校扩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8月25日,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肖卫明 15884863598
验收单位联系方式:陈梁崇 18090311266
监测单位联系方式:陈开元 18181574280
建设单位:内江市第十三小学校
建设地点: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