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布哈河流域(天峻县区段)水环境治理与
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青海省布哈河流域(天峻县区段)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青海省布哈河流域(天峻县区段)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工程范围为布哈河流域天峻县区段(起点经纬度为:98.360360,38.000830;终点经纬度为:99.454079,37.156760),包括主河段及哈吉尔曲河、希格尔曲河、夏日格曲河、 夏日哈曲、峻河、吉尔门曲河阿日结哈曲河、鲁茫河等支流。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峻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天峻县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仲工
联系电话:1520257369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沈阳泽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南八中路84-3号(4-4-1)
联 系 人:曾工
邮 箱:22141618 @qq.com
联系电话:13840058037
四、公众意见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可见本次公示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天峻县生态环境局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