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冲工业片区125号、126号道路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4月12日在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组成员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大冲工业片区125号、126号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大冲工业片区125号、126号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大冲工业片区125号、126号道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20个工作日内,如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工:18388118978
建设单位: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利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云南测联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