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水保验收
水保验收
芦溪县珠亭山碎石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5

芦溪县珠亭山碎石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建设单位于2021年04月06日芦溪县珠亭山碎石场办公楼主持召开了芦溪县珠亭山碎石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验收资料,听取了参会各方的工作成果汇报,经质询、讨论,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已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备案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工程水保验收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及验收调查单位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进行答疑和上报。

 

 

 

建设单位:芦溪县珠亭山碎石场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萍乡市水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萍乡市水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芦溪县芦溪镇珠亭山村


建设单位:芦溪县珠亭山碎石场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萍乡市水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萍乡市水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

备注:

公示公告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