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余码头第二泵站建设管理办公室于2020年12月10日在嘉鱼县主持召开了湖北省嘉鱼县余码头二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组认为:湖北省嘉鱼县余码头二站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按要求将验收成果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火平 138 8653 0077
建设单位:余码头第二泵站建设管理办公室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湖北道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湖北道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