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金水岸一期(一、二组团)工程(1#、3#、8~9#楼)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水保(2019)172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 水保(2019)160号》要求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我单位自主开展了黄金水岸一期(一、二组团)工程(1#、3#、8~9#楼)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我单位委托重庆元宝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黄金水岸一期(一、二组团)工程(1#、3#、8~9#楼)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成立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于2021年1月15日在黄金水岸售楼部召开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满足项目验收标准。验收组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审议鉴定,验收组形成了《黄金水岸一期(一、二组团)工程(1#、3#、8~9#楼)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相关成果资料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联系人:黄磊
联系电话:18223659777
通讯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干溪子路25号,邮编:409100
建设单位:重庆北戎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重庆元宝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重庆市/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