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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验收
关于南雄雄州碧桂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2021年1月15日,南雄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韶关市南雄市主持召开了南雄雄州碧桂园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形成验收鉴定书。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自2021年1月23日至2021年2月24日,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南雄雄州碧桂园位于南雄市迎宾大道西侧,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94hm2,总建筑面积58172.25m2,计容建筑面积48528.1m2,不计容建筑面积 9644.15m2,容积率2.5,绿地率25%。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及地下室工程、地下车库、绿化工程、综合管线工程、道路广场工程及电房、社区服务中心、物理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工程组成。工程挖方总量3.37万 m3,其中表土0.15万 m3,一般土石方3.22万m3。工程填筑总量3.37万m3,其中表土0.15 万m3,一般土石方3.22 万m3。无借方。无永久弃方,无需设置弃渣场。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532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总工期18个月,于2018年4月开工,于2019年9月完工。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雄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景珊/18948849664

三、验收结论

南雄雄州碧桂园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合理,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已经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四、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南雄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河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南雄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

备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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