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临安第十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2017.1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11.22)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临安第十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临安第十加油站原址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临安第十加油站
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高乐村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22日起至2021年2月25日止(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代宏
联系电话:0571-61095875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临安第十加油站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