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12月16日修订)、《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规定,现将鄂州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可从本公示始起,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意见。
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17日 ~2021年1月14日。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翔 联系电话:0711-3622861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强 联系电话:027-87201819
编号:湖北省2020-S-19号
级别:省级
建设单位: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建设地点: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