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方科重工有限公司
洗砂设备、清淤机械、矿砂设备、环保设备、矿砂设备配件生产销售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青州市方科重工有限公司前身为青州市绿世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位于青州市黄楼街道办事处马宋村(36.660°N、118.583°E),2020年2月,公司投资50万元建设洗砂设备、清淤机械、矿砂设备、环保设备、矿砂设备配件生产销售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购置剪板机、焊机等设备16台(套)。项目具备年产50台洗砂设备、50台清淤机械、20台矿砂设备、30台环保设备、300吨矿砂设备配件的生产能力。
2020年1月由山东众城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青州市绿世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洗砂设备、清淤机械、矿砂设备、环保设备、矿砂设备配件生产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20年2月25日,青州市环保局出具了“青州市绿世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洗砂设备、清淤机械、矿砂设备、环保设备、矿砂设备配件生产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青环审表字【2020】42号)。
2020年6月22日,青州市绿世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青州市方科重工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结论:
监测期间,该项目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42mg/m³,小于标准限值1.0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即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55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中的表3标准要求,即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0mg/m3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最大值为56.2dB(A)(西厂界),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厂界四周夜间噪声测定值最大值为47.9dB(A) (西厂界),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中的2类标准(夜间:50dB(A))。
废水验收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清掏肥田,不外排。
固体废物验收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下料过程产生的下脚料;焊渣;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表面涂装工序产生的废辊涂工具、水性漆包装物。
(1)本项目下脚料产生量约为2t/a,下脚料外卖废品回收站。
(2)生活垃圾
项目定员10人,年工作30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计算,生活垃圾量3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3)项目焊接工序产生少量的焊渣,产生量为0.01t/a,外卖废品回收站。
(4)刷漆过程产生的废辊涂工具、水性漆包装物
废辊涂工具产生量为0.02t/a,水性漆包装物产生量为0.05t/a,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卖废品回收站。
1、严格执行“三同时”等环保法规,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并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禁环保设施故障情况下生产。
2、项目投产运营后,积极实施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3、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实施清洁生产,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治理防治措施,对产生污染的环节加强治理和管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造成污染或引发污染纠纷。
根据本次现场监测及调查结果,该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种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有关环保措施基本落实,主要外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相关要求,建议通过环保验收。